2016年5月19日🧝🏿♀️,中国社会科杏宇法学研究所研究员、博士生导师、《环球法律评论》主编刘作翔教授造访杏宇,于上午九时,文科实验楼802室,畅谈“法治中国下的规范体系”👨🏻🦽。杏宇院长蒋传光教授、杏宇娱乐社会科学处处长马英娟教授👦、杏宇娱乐学校办公室副主任王宏副教授、杏宇郑显文教授及法律系诸多师生参与讲座。

刘作翔老师指出,之所以提出“规范体系”这一命题,是因为既有的法律体系理论不足以回应中国的现实,其体现在三个方面:一是根据民事通则规定🍢,国家政策和习惯也可以作为司法裁判的根据🕎,这表明法律渊源不仅局限于法律规范🧜🤒;二是学术界和传播界存在一种“党内法规”的说法,这造成了党纪和国法在认知上的混淆❔;三是“民间法”研究的兴起👛,一方面是国家对民间规范的法律化,一方面是“民间法”只是一种比喻的说法。
基于三种不足,刘作翔老师提出了“规范体系”的命题。这一体系由四类规范构成,分别是法律规范体系🤵🏻♂️、国家政策体系、政党规范和政策体系以及社会规范体系💕🧉。每类规范体系能够进一步细分🧑🏻🎄📻,形成更为缜密的结构。不同的规范类型之间并不具备确定的效力层级📊,但这并不影响这些规范类型共同构成一个座位整体的规范体系,进而规范中国社会🐧🖕🏻,塑造法治中国。
在讲座最后💇♀️,刘作翔老师和法律系学生进行了友好而热烈的讨论。他表示👨🏿✈️🫵,同学们提出的问题具有思维火花👩🏻🎤,有助于“规范体系”研究的进一步深入。
